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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计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实施办法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21-03-24 16:21:19

为规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选拔符合学院学科专业培养要求的优秀人才,保证录取新生质量,根据研究生院下发关于《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和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此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

1、负责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向学院各招生专业点布置相关招生复试工作任务;

2、确立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及复试试卷命题小组成员;

3、负责向研究生院汇报学院招生复试结果及其他相关事宜。

(二)成立学院各专业复试工作组

复试工作组成员原则上由各学科点导师代表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

职责与要求:

1、负责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课测试及综合素质面试,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试题的难易程度、面(测)试要求和成绩评定标准明确统一,保证整个面(测)试过程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2、当场评出考生的英语听说测试成绩、专业课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复试试卷命题及制作

复试试卷命题小组成员由具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具有一定教学经验的教师组成。专业课及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均要求命制一定数量的题库。

二、招生计划

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拟定为:

学科代码

学科专业

全日制招生计划

非全日制招生计划

070100

数学

10

0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8

8

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

(信息技术)

8

5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对象的条件和程序要求

1、一志愿上线考生:初试成绩符合一区《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所有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2、调剂复试考生: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调剂复试考生由我校初步审核并确定同意调剂后,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平台上进行回复。

(二)复试分数线和比例要求

1、学院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

2、学院执行教育部划定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其中数学专业学术型硕士执行理学类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学科教学(数学)专业和职业技术教育(信息技术)专业硕士执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调剂考生在符合上述分数线要求的基础上需同时满足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一区国家复试分数线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每批次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最高不超过200%。

3、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精神,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初试成绩以加分后的为准,如加分后达到了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则一并列入复试名单。以下情况可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行加分。

(三)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视频复试

1、学校端

各面试专家组集中面试。

2、考生端

考生在独立、无干扰场所参加复试,可在家、宿舍、学校指定地点(严禁在培训机构),以网络视频形式参加复试。

3、网络远程视频复试平台

使用学信网开发的“研招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线上复试。(阿里钉钉作为备用系统)

4、网络远程视频复试平台及相关要求,详见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四)复试时间

数计学院将根据不同的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实施分批次进行复试,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30日;调剂生复试时间,在4月初左右开始进行。具体请关注数计学院后续公布的复试通知。

(五)复试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采取远程复试的,我院将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复试前三天)提交以下材料的图片或扫描件给学院(易老师:13870934507;邮箱53734744@qq.com):

1、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应届考生: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下载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4、历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下载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

5、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有公章的成绩证明;

6、政治审查材料(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鉴定材料);

7、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复试时还需提交加盖有关单位公章的定向协议书。

少数民族高层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供《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8、其他能力证明材料和学院规定的其它材料。

9、特别提示:(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2)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六)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1、外语听说测试:采取面试形式,考生先做1分钟的自我简介,然后随机抽取2个题目在线回答。

2、专业课测试:采取面试形式,每个考生随机抽取3个专业课测试题进行线上限时回答。
  3、实验(实践)能力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对于理工类考生主要测试其实验和动手操作技能,对于文管类考生主要测试其理论联系社会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综合面试:考核内容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采取复试工作组成员在线提问,考生在线回答的形式。

以上复试共计200分,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每个考生总计复试时间为30分钟左右。

5、同等学历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涵盖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每个科目总分100分;采取每个考生随机抽取3个加试科目测试题进行线上问答,每个考生测试2个科目。

6、复试成绩评定及要求

1)复试成绩总分2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100分,综合素质考核10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5分、专业课测试75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共计100分。

2)考生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3)专业课测试范围依据《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进行。

4)同等学历考生在复试期间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同专业课测试,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加试科目低于60分为不合格。

四、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按照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排序,拟出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拟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录取或者自动放弃录取的,可在同批次复试考生中依照总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70% +复试总成绩×30%。

2、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3、复试期间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4、同等学历考生或跨学科考生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即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若加试两门成绩均合格,则按照上述原则执行,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5、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6、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体检

由于目前疫情防控需要,我校不组织在校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进行,我校对体检要求不做另行规定。考生在拟录取后需提供一份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常规体检报告,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在接受拟录取后7天内)交至所在学院,如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则取消其录取。录取学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新生入学体检。

六、公示和监督渠道

1、我院将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学院网站及时、准确发布相关招生信息,并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2、学院复试和录取实施办法在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3、复试名单将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和校园网予以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和校园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突发事件处置

做好复试工作中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如发生突发事件将在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和学校分管领导以及主要领导汇报,并会同相关部门迅速研判事件性质规模,快速制定化解方案,及时妥善处置。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2021年3月23日